聚众斗殴未遂是否会进行刑事处理?


聚众斗殴未遂是否会进行刑事处理,这是一个需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斗殴罪和犯罪未遂的概念。聚众斗殴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人聚集在一起互相进行打斗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一些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得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聚众斗殴未遂的情况下,虽然犯罪行为没有达到既遂的状态,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受到刑事处理。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可能就不会进行刑事处理,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理。但如果聚众斗殴的情节比较严重,即使是未遂,也可能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例如,虽然斗殴行为因为被警察及时制止而没有实际发生,但参与的人数众多、准备了凶器等,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认定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从而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进行刑事处理。不过,由于是未遂犯,在量刑时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所述,聚众斗殴未遂是否会进行刑事处理,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