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后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吗?


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取保候审并不是自动解除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之后,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意味着不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办案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来说,解除取保候审需要办案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然后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所以,犯罪嫌疑人不会因为检察院不起诉就自动恢复自由身,需要等相关机关完成解除手续。 如果你遇到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而取保候审措施还未解除,你可以主动联系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询问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事宜。同时,也可以要求退还之前缴纳的保证金(如果有的话)。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关注相关程序的进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