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唤证传唤去会被拘留吗?


当收到传唤证被要求前往相关机关配合调查时,很多人会担心是否会直接被拘留。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传唤的性质。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它只是要求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或调查,本身并不是一种处罚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这表明传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相关信息,而不是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那被传唤后是否会被拘留呢?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在传唤过程中,司法机关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采取拘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被传唤时,司法机关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符合上述拘留情形,那么就可能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如果在传唤过程中,没有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的事实,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需要拘留,那么当事人在接受完询问后就可以正常离开。 总之,被传唤证传唤去并不一定会被拘留。传唤只是一种调查手段,是否拘留取决于司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所掌握的证据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大家在收到传唤证后,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这样也有助于司法机关快速准确地查明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