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抓不到人会取消立案吗?
我报案后案子立案了,可警察一直没抓到嫌疑人。我担心时间长了,要是一直抓不到人,这个案子会不会就给取消立案了呀?我特别希望能让坏人受到惩罚,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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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抓不到人一般不会取消立案。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事件或民事纠纷,经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当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就会予以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说明立案的关键在于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能否抓到犯罪嫌疑人。 在司法实践中,抓不到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因为多种原因,比如嫌疑人潜逃、证据不足暂时无法确定其位置等。但只要立案的条件仍然存在,也就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就会继续侦查,不会轻易取消立案。司法机关会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如通缉、调查取证等,来追捕犯罪嫌疑人。只有当出现法定的撤销案件情形时,才会取消立案。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抓不到人并不会导致立案被取消,司法机关会持续开展侦查工作,直到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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