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出轨就一定会判离婚吗?


在我国,夫妻中一方出轨并不一定会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确“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综合考量的标准,并非单一因素就能决定。 其次,“一方出轨”虽然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但它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出轨行为可能会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但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比如,出轨的情节严重程度,是偶尔的婚外情,还是长期与他人同居;夫妻双方在发现出轨后的态度和行为,是否有努力修复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夫妻感情的因素等。 如果仅仅是一方有出轨行为,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证明夫妻之间仍有感情基础,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化解矛盾,修复感情。 然而,如果出轨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比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并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另外,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一方出轨不一定会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