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后没钱还会进行赔偿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这家公司现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听说清算后可能没钱还,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公司还会对我们这些债权人进行赔偿吗?要是不赔,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探讨公司破产清算后没钱是否还会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的基本概念。公司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由法院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这里的“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通常有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经过破产清算后,确实没有剩余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无法再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了。这是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财产在清偿完上述法定顺序的债务后没有剩余,也就没有可供赔偿普通债权人的资金了。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能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例如,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破产清算后没钱一般就无法再对普通债权人进行赔偿,但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