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对方2次不出庭可以判离吗

我起诉离婚了,对方两次都没出庭。我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我们之间感情早就破裂了,可对方一直逃避。我想弄清楚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的,最终能不能判我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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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中,对方两次不出庭,并不一定就会判离。 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是必须进行调解的。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比较特殊,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家庭等多方面的关系,所以法院会谨慎处理。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不到场,法院不会轻易进行缺席判决。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肯定会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即便对方两次不出庭,但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达到上述破裂的情形,法院还是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能证明感情破裂,即使对方不出庭,法院也可能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另外,如果是公告送达传唤通知的案件,在公告期届满后对方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公告送达适用于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虽无证据证明下落不明,但通过多种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情况。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公告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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