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私公寓是否免征契税?
我有一套公转私的公寓,不清楚在这种产权转变过程中,契税方面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是不是可以免征契税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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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转私公寓是否免征契税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契税的基本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并没有普遍规定公转私公寓可以免征契税。不过,税收政策是动态变化的,并且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特定地区会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了一些免征契税的情形,比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转私公寓并不在这些法定的免征范围内。但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针对公转私房产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有这样的政策,那么公转私公寓可能会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 所以,要确定公转私公寓是否免征契税,你需要关注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具体政策,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他们能够根据你公寓的具体情况,给出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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