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有哪些减免政策?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契税的基本概念。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涉及的契税,国家是有相关减免政策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不过,在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中,有一些特定情形可以享受契税减免。 比如,按照相关规定,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这是因为已购公有住房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当补缴土地出让金使其成为完全产权住房时,从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居民住房权益的角度出发,给予了契税减免优惠。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地方性的契税减免政策。例如,有些地方为了鼓励公有住房的合理流转和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减免。 要享受契税减免政策,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公有住房的产权证明、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凭证等,以证明该住房属于政策规定的可减免契税的范围。并且,这些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 在办理契税减免手续时,纳税人需要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政策。 总之,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减免政策既有着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也存在地方的特色政策。纳税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该及时向当地的税务机关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