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拆迁引起的房产证事项法院会受理吗?

我家遇到拆迁了,在处理房产证相关事项时和拆迁方产生了纠纷。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知道这种因为拆迁引起的房产证事项,法院会不会受理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人给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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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因拆迁引起的房产证事项法院是否会受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法院受理案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因为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就房产证的注销、变更等事项产生的纠纷,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那么通常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例如,拆迁方在未取得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注销了房产证,被拆迁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可以以拆迁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房产证的效力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上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一般会受理。 然而,如果是因为拆迁的行政行为导致的房产证问题,比如政府作出的拆迁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影响了房产证的相关权益,那么这就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被拆迁人可以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以不符合规划等理由撤销了房产证,被拆迁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要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法院也会受理此类案件。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比如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或者虽然属于受案范围,但不符合起诉的其他条件,像没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不具体等。所以,当遇到因拆迁引起的房产证事项纠纷时,要先准确判断纠纷的性质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然后根据不同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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