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会因为提起离婚者有过错就判决不准离婚吗?

我自己在婚姻里有过错,现在和另一半感情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提起离婚诉讼,但又担心法院因为我有过错就不准我们离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会不会仅仅因为提起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就判决不准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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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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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并不会单纯因为提起离婚者有过错就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上判决离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提起离婚的一方是否有过错。即使提起离婚的一方存在过错,但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达到了破裂的程度,并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依然会判决准予离婚。 比如,虽然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等过错行为,但双方已经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是不会因为其过错而不准离婚的。 当然,如果提起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法院不会仅仅因为提起离婚者有过错就判决不准离婚,而是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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