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未遂法院会立案吗?


敲诈未遂法院是否立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敲诈未遂就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例如,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发了威胁短信索要钱财,但被害人没有按照要求给钱,这就可能构成敲诈未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对于敲诈未遂案件,关键在于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即便未遂,也可能符合立案标准。因为敲诈勒索行为本身就对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权利等造成了威胁。 然而,如果情节显著轻微,比如只是简单的言语威胁,且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可能会被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可能不予立案。 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如敲诈的金额、手段、造成的影响等。如果敲诈金额较大,即使未遂,也很可能会立案。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所以,敲诈未遂法院有可能立案,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如果遇到敲诈未遂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