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现在怀孕了,因为和老公感情不和,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我想走法律程序,可又担心法院不会判离。我就想知道在我怀孕这个期间,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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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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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法律对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有特别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出于对女性在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给予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所以,从程序上来说,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然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也不会仅仅因为女方怀孕这一事实就直接判决离婚。法院会对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法定情形,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相反,如果女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此外,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还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子女抚养,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财产分割则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是否判离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女方提供的证据情况。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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