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调解后法院会发裁定书吗?


庭外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之外,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引导或者自行协商下,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它与法院主持的庭审调解有所不同,庭审调解是在诉讼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一般情况下,庭外调解后法院通常不会发裁定书。裁定书主要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裁定书适用的范围,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等情况。而庭外调解达成协议后,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如果当事人将庭外调解达成的协议提交给法院,要求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的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但这个裁定主要是针对撤诉这一程序事项,并非是对庭外调解协议内容的确认。也就是说,这种裁定和对调解协议本身的确认裁定书是不同的概念。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如果当事人申请对庭外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会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庭外调解后法院一般不发裁定书,但在特定的司法确认程序等情况下可能会发出裁定书。当事人在庭外调解后,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后续事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