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会知道吗?
我有个涉及自己的案件在审理,但是我还没收到相关消息,也不知道审理进行到哪一步了。我就想问问,正常情况下案件在审理的时候,被告人会不会知道这个事儿啊?是会有人专门通知我,还是我得自己去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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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通常是会知道的。这涉及到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司法活动中要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其中就包括被告知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三日以前,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这里的当事人就包括被告人,也就是说法院有义务通过送达传票等方式让被告人知晓案件的审理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以,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人同样会被告知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 在行政诉讼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并且开庭审理前也会通知被告开庭时间等信息。 总之,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都规定了要让被告人知道相关情况,以保障其能够行使自己的辩护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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