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一年以后还会追查责任吗?


酒驾一年以后是否还要追查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酒驾在法律上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种情况属于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是有追究时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单纯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如果在二年内没有被发现,一般就不会再被追究行政处罚责任了,从这个角度来说,酒驾一年后还是可能被追查责任的。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关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和罚金,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虽然它没有有期徒刑,但参照类似的情况以及司法实践,如果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依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醉酒驾驶机动车即使过了一年,只要在追诉时效内,并且有相关证据,依然会被追查责任。 综上所述,酒驾一年以后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存在被追查责任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是否超过相应的追究时效以及是否有证据能证明酒驾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