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职工垫付养老金会有滞纳金吗?
我所在的企业之前帮我垫付了养老金,现在我不太清楚企业在垫付养老金的时候会不会产生滞 纳金。我想知道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要是有滞纳金的话,是由企业承担还是我来承担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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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为职工垫付养老金是否会产生滞纳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滞纳金的概念。滞纳金是指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按时缴纳费用,超出期限后额外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费用。它的目的是督促相关主体按时履行缴费义务。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就表明,如果企业没有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在之后进行垫付时,就会产生滞纳金。这里的“未按时足额缴纳”,指的是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为职工缴纳养老金。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企业本身存在未按时缴纳养老金的情况,那么在垫付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如,企业原本应在每月15号为职工缴纳养老金,但却拖到了下个月才去缴纳,从16号开始就会计算滞纳金。
不过,如果企业并没有欠缴行为,是正常按时缴纳的,只是提前为职工垫付了后续某个时间段的养老金,那么通常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因为滞纳金的征收前提是存在逾期未缴的情况。
关于滞纳金的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由于是企业未按时缴纳导致的滞纳金,所以这笔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毕竟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滞纳金由职工承担,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