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3亿多元是否会判处死刑?
我公司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金额高达3亿多元。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啊?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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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
在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曾经是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但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刑罚制度的改革趋势,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死刑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3亿多元这种情况,已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量刑,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是否积极补缴税款、挽回国家损失等。虽然不会判处死刑,但仍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总之,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会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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