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就肯定会被判定有罪吗


诈骗罪立案并不一定意味着有罪。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一项重要原则,充分保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了诉讼中的民主建设,也防止司法机关滥用职权。 立案只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会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司法机关会收集证据来确定是否真的存在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该行为。 即使案件被立案,如果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也可能不被认定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会作出有罪判决;要是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就会作出无罪判决。 相关概念: 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