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和解后还会被处罚吗


肇事逃逸和解后是否还会受到处罚,这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可能让受害者无法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所以法律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当肇事逃逸者和受害者达成和解,意味着双方就赔偿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逃逸者履行了赔偿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问题。和解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一种处分,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例如,双方可能就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履行。 然而,民事和解并不意味着肇事逃逸者可以免除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表明,即使肇事逃逸者与受害者达成了和解,公安机关依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是国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的制裁,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和解。 在刑事处罚方面,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情况就更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犯罪是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的严重侵犯,刑事诉讼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并不能撤销刑事诉讼程序。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肇事逃逸者积极与受害者和解,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和解后,虽然在民事方面解决了与受害者之间的纠纷,但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