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会判得重吗
我最近了解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犯罪行为,心里挺疑惑这种罪到底会判多重。我想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和情节严重时分别会怎么判,是只处罚个人还是单位也会受罚呢,就想全面了解下这个罪的量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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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量刑不能简单判定重或不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呢?就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单位也可能构成此罪。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一般情形下,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这类药品,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比如说,甲是医院药剂师,违反规定给了吸毒的朋友少量麻醉药品,朋友也没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可能就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但要是乙长期大量向吸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导致很多人因吸毒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引发一些社会危害事件,那这种就属于情节严重,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指特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管制药品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一般指提供药品数量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导致多人因吸毒健康受损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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