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后无力偿还,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吗?
我朋友半年前因为公司裁员失业,那段时间用信用卡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累计透支了5万多元。现在他找到新工作但收入不高,暂时无力全额偿还欠款。最近他收到银行的律师函,提到如果继续拖欠可能涉及信用卡诈骗罪。想了解这种因为失业导致的透支无力偿还,是否真的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时主要看哪些因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闫旭东执业律师
已帮助 2530 人解决法律问题
首先,信用卡透支后无力偿还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情形。该条款明确信用卡诈骗罪包括恶意透支等行为,而恶意透支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指持卡人存在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透支后逃匿或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等情形。你朋友因失业暂时无力偿还,若透支时无非法占有故意(如未使用虚假信息、未逃避催收、尝试部分还款),则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不构成犯罪。
实用建议方面,你朋友应立即主动联系银行,提供失业证明和新收入证明协商分期或延期还款;每月尽量偿还部分欠款以表明还款意愿;避免更换联系方式或住址而不告知银行。若银行起诉,可向法院提交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如还款记录、沟通记录),争取按民事案件处理。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