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逃逸后医药费对方保险公司会给吗?


在对方逃逸的情况下,医药费是否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见,在对方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受害人的医药费,交强险会在其规定的额度内进行赔付。例如,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受害人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接着说商业险。商业险通常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条款中会明确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对方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很可能依据合同条款拒绝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 综上所述,对方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医药费,而商业险是否赔偿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先向自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逃逸的侵权人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