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被征收三年未使用会失效吗?

我家的土地之前被政府征收了,说是要搞建设项目。可这都过去三年了,土地一直荒在那里,啥项目也没开展。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土地征收会不会失效呀?我能不能再接着用这块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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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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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被征收后如果三年未使用,这种情况涉及到土地征收是否失效以及后续处理等一系列问题。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在土地征收的情境中,如果征收后的土地出现长时间未使用的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所以,如果土地被征收三年未使用,从法律规定来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有权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若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会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方式可能会因各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政府相关部门会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和认定,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整个过程中,被征地的集体和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了解土地的处理情况,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土地征收和闲置处理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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