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患纠纷该怎么办?


当遇到医患纠纷时,不必惊慌,可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是解决纠纷较为温和的方式,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各自的诉求和解决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理性对待纠纷,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