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会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我家在农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在我打算去城里落户生活,就担心进城落户后会失去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很看重这份土地权益,想知道国家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进城落户到底会不会导致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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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进城落户并不必然导致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这意味着,即便农户进城落户,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受到法律保障,不会因为进城落户这一行为而被强制收回。 当然,如果农户自愿选择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发包方,那么这种情况下,农户就会丧失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外,如果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这种情况也仅限于耕地和草地,对于林地,法律并未规定发包方可以收回。 总之,一般情况下,进城落户不会让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除非农户自愿退出或者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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