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嫖过娼自首会受处罚吗?
我之前有过嫖娼行为,心里一直很不安。最近听说主动自首可能会有不同处理结果,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曾经嫖过娼的,现在去自首的话,到底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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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我国,治安管理方面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范。 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自首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如果曾经嫖过娼后主动自首,也就是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那么是符合上述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的。不过,最终是否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比如嫖娼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情节等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但可以明确的是,自首是一个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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