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写了无财产纠纷,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和配偶签的离婚协议里写了无财产纠纷,可后来我觉得有些财产当时没考虑周全,现在心里挺纠结,不确定还能不能再去分割财产,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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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了无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是应当遵守协议约定,不能随意再分割财产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并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个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啦。 不过呢,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便写了无财产纠纷,还是可以分割财产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另一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签订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比如说,一方威胁另一方如果不按要求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就会伤害其家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显然不是真实自愿的。 第二种情况,要是离婚后发现有之前没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个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分割的,那么随时都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例如,离婚时不知道对方还有一笔在某个隐秘账户的存款,后来发现了,就可以要求分割。 第三种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如果离婚时对方故意把某些财产藏起来或者偷偷转走了,导致您没能拿到应得的财产份额,那么在离婚结束之后的三年之内,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求,让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 。 但是要注意哦,要是您想通过上述特殊情况来重新分割财产,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况是真实存在的。要是没有证据,法院很可能会依据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驳回您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请求。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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