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有证据报警后,警察会立即核实被报警人吗?


在实际的法律流程中,当报案人带着证据报警后,警察是否会立即核实被报警人,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立即核实”这个概念。这里说的立即核实,就是指警察在接到报案和证据后,迅速对被报警人的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当报案人提供证据报警后,警察首要的工作是对报案内容和证据进行初步审查。这个审查过程,是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案件是否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如果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本辖区管辖,一般情况下,警察会尽快开展对被报警人的核实工作。但“尽快”并不等同于“立即”,因为公安机关可能同时面临多个案件的处理,警力和资源有限,需要合理安排工作顺序。 然而,如果案件情况紧急,比如涉及到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此时,警察会立即核实被报警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另外,如果初步审查后发现证据不充分,或者案件性质不明确,警察可能不会马上对被报警人进行核实,而是会进一步收集和补充证据,或者与报案人沟通获取更多信息。所以,报案人有证据报警后,警察不一定会立即核实被报警人,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