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会不会逮捕?
交警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后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还会不会对我进行逮捕。我也不太清楚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的关系,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它们还会对我执行逮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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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另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等,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所以,交警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是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没有出现可能影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或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通常不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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