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几百块钱东西派出所会移交刑警队吗?

我之前一时糊涂偷了几百块钱的东西,现在心里特别害怕。不知道派出所对于这种盗窃金额不大的情况,会不会把案子移交给刑警队处理啊?我现在特别担心后续会有更严重的后果,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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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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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盗窃罪和一般盗窃行为的区别。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一般盗窃行为只是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才属于数额较大。所以仅盗窃几百块钱的话,通常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所就不会有任何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派出所对于盗窃几百块钱的情况,一般会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通常不会移交给刑警队。刑警队主要负责侦破刑事案件,而盗窃几百块钱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等特殊情形,即便金额未达到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罪,此时派出所就可能会将案件移交给刑警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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