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解散后还会有破产情况吗?

我公司已经被司法解散了,现在公司资产和债务情况比较复杂。我想了解下,公司在司法解散之后,还会不会出现破产的情况呢?破产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程序和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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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解散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司法解散是指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而破产则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当公司被司法解散后,仍然存在破产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此时,公司便进入破产程序。 进入破产程序后,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该法规定了破产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一系列程序。例如,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然后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所以,司法解散后是有可能走向破产的,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来处理后续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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