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减刑后还会有有期徒刑吗?

我因为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机会获得减刑。我想知道,减刑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再服有期徒刑了,还是说依旧会有剩余的刑期要执行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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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刑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也就是说,在罪犯服刑期间,如果他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减少他原本要执行的刑期。 关于减刑后是否还存在有期徒刑,答案是有可能还会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减刑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例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过程中,他因为有立功表现获得减刑。但即使减刑,他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能少于5年(原判刑期10年的二分之一)。所以,在大部分情况下,减刑后罪犯仍然会有剩余的有期徒刑需要执行,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比如剩余刑期较短且符合减刑条件,经过减刑后可能会提前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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