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妻子一定会在现场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妻子在外地工作,回来不太方便。我想知道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她是不是必须要到现场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否不来现场,不来又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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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时,妻子通常是需要在现场的。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不仅仅涉及财产分割,更关乎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等。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指出,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是为了让法院能够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想法、观点和诉求,从而更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进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一般来说,如果妻子没有特殊情况却不到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比如,如果妻子是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她到庭;若妻子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要是妻子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反诉的,还可以缺席判决。 不过,如果妻子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长期居住或定居于境外,且已完成相关公证认证手续,或者因为重病、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没办法亲自出席,这种情况下她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明表示认可,并且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就无需亲自出席了。 相关概念: 诉讼代理人:就是受当事人委托,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个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 传票传唤: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法庭。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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