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偏瘫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老公偏瘫了,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我们离婚。我心里很纠结,也很迷茫,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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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核心的法律概念,通俗来讲,就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该条还列举了一些具体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到老公偏瘫的情况,老公偏瘫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感情状况。比如,要考虑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因为老公偏瘫而产生嫌弃等导致感情破裂的主观原因;也要看双方在老公偏瘫前后的感情基础,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客观情况,像之前就存在长期的矛盾、争吵等。如果只是因为老公偏瘫这一客观事实,而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律也会考虑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一方患病等困难情况下,另一方不能随意抛弃。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使老公偏瘫,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所以,老公偏瘫这个情况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核心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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