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退股纠纷通常属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这一大类案由。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案由。案由就是案件的由来和主要内容,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给案件定的一个名称,方便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处理。 在退股纠纷里,可能涉及到不同的具体案由。比较常见的是“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如果双方产生争议,就属于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这个案由。 另外,如果是股东之间关于退股的约定、退股的程序等方面产生纠纷,可能会涉及“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在退股过程中,如果股东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来实现退股目的,在转让过程中出现了诸如转让价格、转让手续等方面的争议,就会以股权转让纠纷来立案处理。 还有可能涉及“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假如股东在退股时,对于公司以往的利润分配存在争议,认为自己应得的利润没有得到合理分配,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公司在盈利后应当按照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若退股时在利润分配上有分歧,就会引发这类纠纷。 总之,退股纠纷涉及的案由需要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和法律关系来确定。当遇到退股纠纷时,建议详细分析纠纷的具体内容,准确判断对应的案由,以便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