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破产申请制度是怎样的?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之前申请了破产。但现在我们找到了新的合作方,有机会扭转局面,想撤回破产申请,可又不太清楚撤回破产申请制度具体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能不能撤、该怎么撤,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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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破产申请制度,指的是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回其已提交的破产申请的一种制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这一规定给予了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反悔的权利。通俗来讲,就好比我们去做一件事,在事情还没正式开始前,是可以选择不做的。 那么,为什么要有撤回破产申请制度呢?这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时候,申请人可能因为对企业的情况判断失误、出现了新的转机等原因,不想再继续破产程序了。此时允许撤回申请,能让申请人有机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决策。 不过,撤回破产申请也不是随心所欲的。法院会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法院可能不准许撤回申请。一是若企业确实已经达到了破产界限,并且不进行破产程序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大量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保障,如果随意撤回破产申请,债权人的权益就难以实现。二是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例如为了转移资产等不正当目的。 在实践中,申请人要撤回破产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准许撤回的裁定。如果法院准许撤回,破产程序就不会启动;如果不准许,那么破产程序将按照既定流程继续进行。 对于申请人来说,要充分考虑撤回破产申请的利弊。一方面,撤回申请后企业可能有机会通过其他方式改善经营状况,避免破产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撤回申请后企业情况没有好转,后续可能还需要再次申请破产,这会增加时间和成本。所以,在决定是否撤回破产申请时,要谨慎权衡。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定,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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