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人拿不到证据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作为证言人,现在没办法拿到相关证据,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证言人和证据的概念。证言人就是在案件中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所知道情况的人。而证据则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 在法律上,一般来说,证言人拿不到证据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证言人的主要义务是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而不是必须去收集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这里强调的是如实陈述知晓的情况,并没有要求证人必须拿到证据。 当然,如果证言人故意作虚假陈述,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只要证言人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仅仅是拿不到证据,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作伪证,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