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证人需要几个?
我想立一份代书遗嘱,但是不太清楚得找几个证人。我怕找少了遗嘱会没效力,找多了又怕麻烦,也不知道法律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代书遗嘱证人到底需要几个才符合法律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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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自身文化程度不高、身体状况不佳等,无法亲自书写遗嘱,这时就会选择代书遗嘱这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就明确了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两个以上的证人可以相互监督和印证,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代书遗嘱的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还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人员由于自身的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遗嘱的公正性和真实性,所以不能作为证人。 总结来说,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只有这样,才能在遗嘱人去世后,保障遗嘱的顺利执行,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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