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保护见义勇为?
我之前看到有人遇到危险,就上去见义勇为帮忙了,但是过程中自己受了点伤,也不知道民法典对于我们这种见义勇为的情况是怎么保护的,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自己有哪些权益。
展开


民法典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多方面的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您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因为保护他人权益而自己受到了损害,比如身体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等,那么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要承担责任,赔偿您的损失。要是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跑了找不到,又或者侵权人没有能力赔偿,而您提出了补偿请求,那么受到您帮助的受益人就应当给您适当的补偿。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好人法”条款。它的意思是,当您在紧急情况下出于好心去帮助别人,在救助过程中即使不小心给受助人造成了一些损害,您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鼓励大家在遇到他人处于危险情况时,能够勇敢地伸出援手,不用担心因为自己的救助行为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民法典从保护救助者自身权益和免除救助者后顾之忧这两个方面,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有力的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