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怎么赔偿?


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并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该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突发脑溢血后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脑溢血,比如长期加班、高强度工作等,可以通过申请职业病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果被认定为职业病,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当遇到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的情况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获得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