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 当换工作后发生工伤,赔偿责任主体通常是职工发生工伤时的所在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步是赔偿计算与支付。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总之,换工作后发生工伤,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职工要及时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