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工资会照发吗?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目前正在休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应该正常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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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是否工资照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你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然而,如果经过认定,你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在非工伤的情况下,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则要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一般来说,可能会按照病假等相关规定来处理,工资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发放或者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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