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待遇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知道现在工伤待遇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是怎么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又该怎么发放,有没有相关的具体标准和规定,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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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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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发放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它包含多个方面,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我们去看病,只要是在规定的范围内看病买药,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个月还是要给您发5000元工资。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然后是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标准都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中有规定。 此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一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有所体现。 了解工伤待遇发放标准,能让工伤职工清楚自己应享有的权益,在遭遇工伤时可以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职工所在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落实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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