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出车祸单位如何赔偿?


上班路上出车祸,单位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那就属于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一些费用。像治疗工伤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还有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部分款项。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要保证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不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要是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向用人单位追偿。也就是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现在都得由单位来支付,同时单位还要支付原本就该由其承担的费用。 如果此次车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向车祸的责任方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责任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