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鉴定由谁来提?
我和医院发生了医患纠纷,现在想进行鉴定,但不知道这个鉴定申请该由我来提,还是医院来提。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医患纠纷鉴定应该由谁来提出申请呢?
展开


在医患纠纷中,鉴定申请的提出主体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医患双方均有权提起。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当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自身受到损害时,患者或其家属可以主动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这是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患者一方可以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如果医院认为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或者为了证明自身医疗行为的合规性,也可以主动提出鉴定申请。当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引导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能建议进行医疗鉴定,此时医疗机构可能会根据相关要求提出鉴定申请。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存在争议,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综上所述,医患纠纷鉴定可以由患者、医疗机构提出,在诉讼中法院也可能依职权委托鉴定。具体由谁提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