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辞职了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已经拿到了一部分赔偿。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打算辞职,不知道辞职后还能不能有其他赔偿,这些赔偿是怎么计算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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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工伤赔偿后选择辞职,还可能会获得一些额外的赔偿。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为了保障员工后续可能因工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所给予的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对员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可能受到影响,在离职后重新就业可能面临困难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如,在一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假设伤残等级为十级,可能会按照几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金额。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会参考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 员工在辞职后申请这些赔偿时,一般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拿到相应的鉴定结论。然后,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要求,同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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