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功能障碍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功能障碍赔偿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和步骤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明白工伤功能障碍的定义。简单来说,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身体某些功能受到影响,无法像正常时一样发挥作用。例如,手部受伤后不能灵活抓握,腿部受伤后行走困难等。 当发生工伤功能障碍后,赔偿的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依据,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赔偿标准与伤残等级密切相关。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能涉及到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例如,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