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解决完之前如何进行赔偿?


在工伤没解决完之前进行赔偿,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工伤认定,它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能算工伤。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赔偿数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工伤没解决完之前,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等合理开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垫付,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总之,在工伤没解决完之前,职工要积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获得赔偿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