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想了解下工伤赔偿这块。我工资比较低,不知道赔偿时会不会有个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我的权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该如何确定这个标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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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而工伤赔偿涉及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职工正常出勤月工资为18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5000元,60%就是3000元。如果职工本人工资低于3000元,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就按照3000元来计算。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再者,伤残津贴也有相关规定。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对于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所明确的内容。


另外,在不同地区,对于工伤赔偿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也有所不同。所以,工伤职工在确定自己的赔偿标准时,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同时,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如果对工伤赔偿的计算和标准存在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总之,了解工伤赔偿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职工在遭遇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准确计算应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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